窗口办理流程
1、申请:申请人到市(区)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现场网上申报及咨询。
2、受理:受理人员对接收到的材料进行预审,在1个工作日(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)内提出预审意见,并作出受理决定。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,且材料齐全、格式规范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出具《受理回执单》;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、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不予受理,出具《不予受理通知书》。
3、审核:受理后,审核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。在审核过程中涉及特殊程序的,启动特殊程序环节,特殊程序时限1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。
4、审批:系统3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平台反馈至异地中心,异地转中审批人员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,并出具审批意见,审批不通过的,告知原因。
5、办结:审批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资金转入与信息接收,系统自动办理异地转入确认手续,系统当场出业务受理回执。
6、送达: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。